各分院、相关部门:
按照学院《关于开展2018年“119”消防宣传、演练系列活动的通知》(泰职院〔2018〕37 号)要求,现决定开展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活动,活动方案如下:
一、参加人员:
信息化管理中心、配电房、分院实验(实训)室等重点单位工作人员
二、培训演练时间:
11月20日(星期二)下午3:30—4:10
三、演练地点:
明德路东侧即建工院实训楼与机电院实训楼之间的停车场
四、相关要求:
请信息化管理中心、后勤与资产管理处、各分院相关负责人将参加培训演练人员通知到位,并于11月20日下午3:25前统一组织到达演练地点。
保卫部(处)
2018年11月19日